据四川一家水电企业透露,日前四川省政府有关部门转发了一份文件,拟对省内所有在建和已经建成的水电企业征收建设补偿费,用于补偿生态建设的资金需求。
该文件规定,征收水电建设补偿费的标准是按照装机容量每千瓦征收一定比例费用,同时按照发电量收入的一定比例再进一步征收。水电建设补偿费将按照一定比例在省、市、县三级财政中分配,其中一部分资金将用作生态建设的专项资金,以补偿水电站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据公司人士介绍,该补偿费的征收对公司影响较大。经过测算,按照装机容量征收的部分,将给公司带来超过3亿元的支出;而按照收入征收的部分将带来大约6亿元的支出。据有关人士分析,按装机容量征收的部分应该是一次性的,而按照收入比例征收的部分将成为水电企业每年的固定支出,这将对水电企业的盈利造成影响。
事实上,实施水电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可持续发展早已被提出。有关人士呼吁,针对目前工程建设出现的“企业一本万利、政府善后和当地居民承担生态环境破坏和恶化的恶果”的现状,应尽快建立水电开发生态补偿机制,以生态补偿实现区域公平。
水电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但在水电站的建设过程中,往往要面临大规模移民、生态破坏等一系列问题。有关专家认为,水电开发很大程度上不是开发不开发的问题,而是如何科学开发的问题,如何将水电开发中产生的生态问题及其引发的相关社会问题化解在开发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