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规划选点工作基本完成,22个省(区)共规划59个站点,总装机7705万千瓦。
抽水蓄能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具有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事故备用等多种功能的特殊电源,运行灵活,反应快速。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负荷持续增长,峰谷差逐步加大。抽水蓄能电站是解决电力系统调峰问题以及确保安全可靠运行的有效手段和经济现实手段。
为了加强抽水蓄能电站技术交流,总结运行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管理,促进抽水蓄能电站的健康有序发展,2009年8月7日,国家能源局在山东泰安召开了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和交流了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经验,分析面临的问题,深入研究探讨了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健康有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作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国能新能〔2009〕233号)的要求,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电网公司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抽水蓄能电站的选点工作,按照距负荷中心近、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指标优越的原则,以省或区域(电网)为单位,全面系统地开展了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抽水蓄能选点规划工作。
从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陆续完成了22省(市、自治区)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的审查工作。
截至2013年底国家能源局已批复福建、海南、陕西、辽宁等22个省(市、自治区)抽水蓄能选点规划。共批复2020年推荐站点59个,合计装机容量7705万千瓦,备选站点7个,合计装机容量760万千瓦。
按照水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将开工抽水蓄能电站4000万千瓦,到2020年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将达到7000万千瓦,本轮抽水蓄能选点规划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十二五”水电发展目标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